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系统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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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兴合集团: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函财字〔2023〕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具体包括: 1.供销合作社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和拥有控制权的参股企业; 2.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3.股权结构符合供销社全资及控股要求的基层供销社以及上述1-3类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 。 二、报表种类 2022年度供销社系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的报表包括:封面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人力资源情况表、供销合作社企业补充指标表、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 报表样式详见附件,可在省社网站下载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决算报告审核 各单位要总结以前年度决算工作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本系统年度决算报告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及依法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2022年决算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合并)等工作。 (二)提升数据分析质量 各单位要结合社有企业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算数据运用,分层分类开展年度财务分析。要客观分析主要企业和行业发展现状、经济效益变化趋势和整体发展态势等,认真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事项和矛盾困难,切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意见,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决算资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通过中华全国供销总社“财务报表网络信息系统”完成决算数据报送,报送金额单位为“万元”;于4月10前通过省社社有资产管理系统“财务分析”版块上传决算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电子版。书面的决算报告(完整的10张报表)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请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省供销社资产管理处,县(市、区)决算资料由各市供销社汇总收集后统一报送。 联 系 人:牛 嘉 电 话:0571-87071709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