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2-0065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展浙江特色医用材料符合三个高地建设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641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2〕205号
欧阳宏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41号建议《发展浙江特色医用材料符合三个高地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材料产业是浙江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之一。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围绕先进结构材料、先进功能材料、变革性材料三大领域,全面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计划,布局建设了一批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集聚了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壮大了一批创新型企业,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标志性成果,新材料研究学科体系、人才队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加快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生物医用材料符合我省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中生物健康和新材料的发展定位,加快发展浙江特色医用材料有利于提升我省在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保障,加大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围绕医用材料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展需要,逐年提高财政研发投入,加大资金及项目配套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好改造提升的方式和路径,持续加大对医用材料企业、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持续、稳定的市场环境。推进产业相关人才引育,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材料类正高级职称评审中试行“直通车”机制。根据《关于定期开放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报名的通知》《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浙医保联发〔2021〕15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挂网工作,建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机制以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机制。
二是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完善医用耗材准入机制。梳理高端医疗器械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医用生物材料等“卡脖子”技术清单,推行重点研发计划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改革举措。2021年以来,我省加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力度,重大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满足新材料创新需求。近三年,我省累计已立项实施医用材料重大科技项目29项,投入财政科技总经费7995万元,带动企业投入研发经费3亿元。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准入机制,建立换代、增补、退出机制和自行采购制度,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竞争性更新。目前,已完成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等4大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工作,其余大类产品动态调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计划年底前实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全覆盖。推进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医用耗材的省级和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规则、程序相对统一,形成以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为主体、市级联盟为补充、三级联动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集中带量采购模式。
三是培育科技企业,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在医用材料产业等领域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并给予政策、项目、人才、平台等方面支持。引导培育相关领域雄鹰企业、链主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构筑全球性平台企业,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技术话语权、标准控制力。支持医用蚕丝原材料“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牵头组建研究院、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链主”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享输出技术、标准、品牌、管理等,引领提升全产业链水平。
四是产学研用协同,完善人才引育体系。贯彻落实创新强省战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创新平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省内市、县建设研发机构,推进医用蚕丝原材料等产业集群与浙江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共建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和蚕丝材料产业研究院。强化再生医学材料省工程研究中心与企业、浙理工等对接交流,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支持其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适时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省发展改革委支持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组建了再生医学材料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在医用级蚕丝材料、组织粘附性生物胶材料、氨基酸编辑超性能材料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鼓励高校入驻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服务创业载体,试点开展医用新材料产学研联合攻关省级重大专项,并给予财政支持。鼓励高校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联合设立产业研发机构,鼓励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完善实验室体系,持续吸纳高层次人才,引导高校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规划,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对于产业、行业的拉动和支撑作用。完善顶尖人才培育成长支撑体系,持续实施“白名单”制度,对创新创业顶尖人才给予持续稳定支持。
五是强化产业合作,助力特色材料发展。重视并支持省内不同区域因地制宜高质量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科技厅积极落实“厅市科技工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与各地方的科技合作机制,深入对接、密切合作、加深互动。省经信厅组建总规模100亿元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浙江子基金,引导国家制造业基金加大投资浙江力度,聚力培育和打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目前正拟订《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也明确将生物医用新材料及医疗器械作为我省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方向,共同助力在全国形成具有浙江省特色的医用蚕丝材料高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形势和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大对医用生物材料等产业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持力度。重点是瞄准高端医疗器械、医用生物原材料等加快攻关和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形成具有浙江省特色的医用蚕丝材料高地。一是完善政策保障。优化创新资源在新材料领域布局,继续将医用蚕丝等医用生物材料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政策有效供给并落实到位。二是加大科技项目支撑力度。聚焦“卡脖子”技术,加大攻关力度,增强攻关韧性,开发新型高端医用材料,保障医用材料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数和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增加。三是完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完善创新人才引育体系,改革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鲲鹏行动”、省海外引才计划、“万人计划”,提高支持力度,推进服务迭代升级。四是持续深化药械集中采购改革工作。优化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服务,适时优化阳光采购基础库,提升主动服务意识。继续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工作,总结评估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准入退出规则。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五是做好医保医用耗材管理工作。今年,国家将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将积极贯彻并进一步做好医保医用耗材管理。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省发挥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作用,推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指导意义,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 省科技厅高新处 沈维强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5408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杭州市政协提案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2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