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2-00660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561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2〕209号
闵云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61号提案《关于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以超常规力度投入科技创新,推动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不断攀升,从2016年的1130.6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132亿元,基本实现翻番,2019年超过山东居全国第4位。2016—2021年,我省全社会R&D经费年均增速达13.53%;研发投入强度从2.39%提高到2.9%(预计数),与江苏的差距从0.23个百分点缩小到0.05个百分点(见下图)。近年来,我省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省财政给予每家省实验室每年1亿元、连续5年资金支持,给予之江实验室5年100亿元经费支持。2016—2021年,我省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从2.84%提升到4%,超过江苏。
总体上,我省R&D经费投入呈现稳定、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坚持不懈抓政府引导。持续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全省财政科技拨款从2016年的269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579亿元,五年翻了一番。二是超常规力度抓创新平台建设。举全省之力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北航杭州研究院、中科院杭州医学所、中法航空大学以及良渚、湖畔、甬江、瓯江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大学和新型研发机构,带动研发经费持续增长。三是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以年均3100家、9100家的速度高速增长,积蓄了较强的研发投入动力;累计培育雄鹰企业102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4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470家,后两者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我省企业研发投入从925亿元增加到1676亿元,增长了81.2%。
二、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工作举措
虽然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取得了较快增长,但是距离先进省市还有差距,还存在您提到的“研发投入总量虽大但存在地区不平衡、政策在落地过程中还存在走形走样、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能力薄弱”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把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作为“牛鼻子”,力争到2025年全省R&D占GDP比重达到3.3%。
(一)着力抓政府科技投入。一是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全省R&D投入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市、县(市、区)把研发经费提升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来源于政府资金的R&D经费比例逐年提高。二是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科技创新鼎评选、省政府督查激励等机制,将R&D经费提升指标作为重中之重,对全社会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财政科技投入增幅双下降的市、县(市、区),实行一票否优。三是对研发投入提升工作先进市、县(市、区),在省级科技资源配置和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完成R&D经费提升目标任务的市、县(市、区)进行督促提醒。
(二)着力抓企业研发投入。一是积极发挥高新技术企业作为R&D投入的主力军作用,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和“雄鹰”“凤凰”“雏鹰”“放水养鱼”和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3.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0.5万家。二是推进“一覆盖两提升三清零”行动(实现5亿元规模企业研发机构设置全覆盖,提升2亿元规模企业有研发投入的比例、提升规上企业有研发活动的比例,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申报“三个清零”),到2025年力争有R&D活动的企业数量每年增长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三是强化政策引导,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对于研发强度高于5%的企业,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和基金优先给予支持。
(三)着力抓高校院所研发投入。一是把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投入、创新绩效等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和科技资源分配、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的重要指标,引导加大有效研发投入。二是大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广“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达到300万元的,经认定可视同省重点研发项目。三是以建设一流科研院所为目标,开展中长期绩效评价改革试点,对研发投入提升明显的科研院所在科研条件、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着力抓高新区研发投入。一是落实《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大做强高新区特色主导产业,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完善高新区亩均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在创建、认定、亩均效益和高质量发展等各项评价中,突出亩均R&D经费支出、亩均税收“双亩均”导向。二是加快推进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在26县布局创建一批省级高新区。三是落实《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评价办法》,加强高新区动态监测评价,健全通报和摘牌退出机制;对年度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给予每家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组合支持。到2025年,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8%左右。
(五)着力抓基础研究投入。一是实施基础研究“尖峰计划”,通过国家基金区创联合基金、省基金重大项目、省杰青项目支持等方式,每年实施100项左右面向未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支持青年人才领衔科研攻关任务。二是加快建设中法航空大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中科院杭州医学所等一批高水平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突破。三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紧密衔接和实质性合作,支持企业到国内外高校院所设立实验室、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衔接基础研究和应用需求。到2025年,力争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8%。
(六)着力抓科技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一是实施科创企业上市行动,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二是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高质量推进省产业基金(科技创新类)运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资金、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推进各类财政性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三是实施“浙科贷”“人才贷”“创新保”等专属金融服务项目,引导各类金融资本和基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加强科技信贷等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四是落实科技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牵头发起设立科技公益基金会,重点支持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规划处 史杰
联系电话:0571-87054693 传 真:0571-87054677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协,湖州市政协提案委。 |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2年6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