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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693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加快补齐我省基础研究能力短板 助力形成浙江科技硬核力量

        发布日期: 2022- 09- 30 15: 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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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30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2〕224号

        民盟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号提案《加快补齐我省基础研究能力短板 助力形成浙江科技硬核力量》,被定为省政协马光明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会办部门,认真组织调研和协调,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现就提案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一、我省基础研究总体情况

        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围绕补齐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短板,聚焦聚力三大科创高地,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速集聚人才团队,加快建设高能级平台。

        (一)基础研究投入持续增长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稳步快速增长。我省基础研究R&D经费从2015年的26.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60.31亿元,年均增长17.8%,基础研究R&D经费占比从2.63%提升至3.24%。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由2015年的1.8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9.78亿元,年均增速超过40.3%,远高于“十二五”期间增速(4.1%)。

        二是加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2016—2021年,共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610项,累计投入经费12.9亿元,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000余项、直接经费超77亿元,项目和经费数均居全国前列。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设立五年2.5亿元的两化融合联合基金、五年8亿元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共同设立联合基金,2022年引导各方投入2340万元。

        三是探索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完善基础研究科研经费管理机制,2020年我省率先在部分省杰青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25家科研单位的225个项目纳入试点,总经费1.9亿元。2022年,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杰青项目中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

        (二)基础研究人才加速集聚

        一是高层次人才加快引育。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鲲鹏行动”计划引进全球顶尖人才59名。“十三五”以来,新当选两院院士16名,全职两院院士累计81名。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2885人次,比2017年增长121%。海外引才实现逆势增长,2021年国家引才计划入选数跃居全国第一位。基础研究R&D人员从2015年的0.81万人年增长到2020年的1.58万人年,年均增长14.3%。

        二是青年科研人才队伍快速壮大。2016—2021年,新增国家“杰青”73人、“优青”156人。2021年,入选国家“杰青”22名,同比增长57%,位居全国第四。近5年,累计培育省“杰青”438人,资助的青年学者已成长为各自领域的学术带头人。2021年省基金探索项目中,支持636名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获取省级科研经费“第一桶金”,占比达53.8%。

        三是深化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十三五”以来,先后在95家高校和10家科研院所实施自主评聘改革,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定标准、自主评价。对基础研究人员,重点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能力,考察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等内容。

        (三)重大平台建设取得突破

        一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成效明显。围绕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大走廊聚集了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6家省实验室、9所高等院校、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人才总量达50.93万名,拥有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912名,海外高层次人才9022名。大走廊集聚全省超60%的国家科技奖和省科技奖一等奖、超7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超80%的国家“杰青”“优青”人才。

        二是新型实验室体系不断完善。出台《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组成的新型实验室体系。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之江实验室正式成为国家实验室基地,支持西湖实验室、浙江大学“脑-机-药”平台积极争取挂牌国家实验室基地。浙江大学脑机智能实验室成为20家标杆性全国重点实验室之一。10大省实验室完成布局,在人才团队引育、重大理论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实现零的突破,浙江大学牵头建设的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加快推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牵头建设的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获批建设。依托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甬江实验室等优势力量,积极谋划推进新一代工业互联网系统信息安全、多维超级感知、数字反应堆、极端环境材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大科学装置集群效应初步显现。

        四是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累计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06家,其中省级新型研发机构68家,形成了省市县联动共建、多元投入的创建格局,涌现出中科院医学所、国科大杭高院等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类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投入累计达79亿元,平均每家科研投入1.2亿元。授权发明专利1188件、PCT国际专利61件。

        (四)基础研究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持续提升。实施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对基础学科予以倾斜支持,3所高校23个学科入围国家“双一流”,优势学科进一步强化。立项建设的98个省一流学科(A类)中,基础学科26个、占26.5%;232个省一流学科(B类)中,基础学科61个、占26.3%。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2所高校、32个省优势特色学科,其中基础学科9个、占28.1%。全省高校共有102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

        二是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不断涌现。2016—2021年,我省科研人员在CNS三大刊发表高水平论文211篇,全国占比由2016年的5.4%上升至2021年的11.6%,仿生深海软体机器人、新型化学显微镜等成果登上《科学》《自然》杂志封面。据《中国基础研究竞争力报告2020》,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居全国第5位,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多个全球“首次”。“神威量子模拟器”荣获高性能计算应用领域的国际最高奖“戈登·贝尔”奖,成功绘制世界首个人类细胞图谱,成功研制全球神经元规模最大的类脑计算机。“揭示抑郁发生及氯胺酮快速抗抑郁机制”入选2018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自供电软机器人成功挑战马里亚纳海沟”入选2021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冰光纤”入选2021年中国科技十大突破。

        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基础研究工作还存在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比不高、结构亟待优化,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不多,基础研究人才尤其是战略科学家相对匮乏,基础研究平台短板有待补齐等短板,基础研究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将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聚焦“315”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突出把握创新制胜工作导向,坚持“四个面向”,体系化推进基础研究投入大幅提升、人才集聚裂变、平台做大做强,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

        (一)超常规力度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一是持续加强各级财政稳定支持。在《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过程中,对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进行重点部署,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法治保障。优化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结构,建立财政基础研究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力争到2025年达到8%,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二是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联合基金,建立“企业出题、能者破题”的创新合作机制,企业出资参与联合基金项目研发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收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实验室(基地)、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揭榜挂帅”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科研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联动支持。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以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

        三是完善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方式。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力度,构建竞争和稳定相协调的支持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非共识项目研究,建立全时段多渠道选题发现机制,开辟快速立项通道。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十四五”期间力争获得国家基金50亿元以上支持。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力争我省立项数和项目经费居全国前列。

        (二)全方位引育基础研究人才团队

        一是加快集聚世界一流战略科学家。深入实施“鲲鹏行动”计划,加快引进集聚一批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实施“领航计划”,在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培养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领跑者。持续优化基础研究类领军型创新团队、海外引才计划等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次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扶持政策,培育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开拓者。到2025年,引进集聚200名引领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领军人才,新培育150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二是大力培养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重大科研任务,大幅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领衔承担省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攻关计划的比例。到2025年,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比例提高到50%,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培育500名以上青年学术骨干。实施青年科学家“菁英计划”,探索对青年科学家实施长期滚动支持机制。公办高校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青年教师和青年科技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实施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先设站、后授牌”备案管理,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是全面夯实基础研究人才后备力量。支持浙江大学实施“强基计划”,全方位培养复合型基础学科人才。支持西湖大学试点开展本博贯通培养,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设置10个以上基础研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支持试点高校探索建立拔尖学生选拔招录机制,与中学联合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

        (三)体系化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

        一是谋划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聚焦三大科创高地,鼓励支持省内科研力量积极参与或适时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之江实验室牵头联合10余个国家实施生物计算大科学计划。支持优势科研力量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大型强子对撞机、全球地球综合观测系统、全球海洋观测网、深时数字地球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共享国际科技资源。

        二是打造使命驱动的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成为国家实验室的重要支撑和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样本,支持西湖实验室、浙江大学脑机交叉研究院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国家实验室基地群。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力争达到16家。高水平建设10大省实验室,积极培育国家实验室预备队,支持省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单列招生指标。加快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

        三是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建成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支持新一代工业互联网系统安全、多维超级感知、极端环境材料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预研、建设,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国家“窗口指导”,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规划布局。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和创新券通用通兑,支持创新主体跨省域使用科研设施。

        四是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群。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支持浙江大学前瞻布局和重点发展一批会聚型学科领域及交叉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型大学,打造国家重大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省重点建设高校加快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实施登峰学科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省属高校高起点布局基础与前沿交叉学科专业,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创建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中心。

        (四)系统性重塑基础研究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基础研究评价制度。遵循基础研究发展规律,构建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分类评价体系,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重点评价研究的原创性和学术贡献,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重点评价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完善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体系,推行基础研究代表作评价制度,探索长周期评价、国际同行评价,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评价考核周期,建立破“四唯”长效评价机制。

        二是充分激发基础研究活力。建立健全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学术自主权,全面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推进科研人员“扩中”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比例等政策,提高基础研究投入回报。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支持勇闯科研“无人区”。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邮    编:31000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29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委员工作委,省委组织部、省发

        改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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