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浙江众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的登记申请,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按资质认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防护专项检测工作。
现予以通告。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企业名称 | 资质认定证书号 (有效期)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浙江众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21101061567 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0日 |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路279号汇禾领府8号楼1901室、1902室 | 张四凤 | 0571-87210102 | 李宗帅 | 1530652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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