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 2019-03-25 09:41
2018年,浙江省司法厅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政府《2018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法治力量整合和职能优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自身职能
(一)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力量整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办公室筹建准备工作稳步推进,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运转有序,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挂牌成立,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二)推动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直接起草《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法规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组织开展对涉及改革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认真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协调做好浙江自贸试验区省级管理全乡下放相关工作。
(三)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报经同意后,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推动完成2018年司法行政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请印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会同省法院、省政府办公厅筹划召开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第九次联席会议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点工作。
(二)落实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全省共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33件,提请政府审议规章案21件,其中省本级分别为4件和6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规定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监狱、戒毒、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探索形成“集中办案、交叉审案、三级退案”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模式,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监督审查,有力推进监狱刑罚执行规范化;深入推进“四四五”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以“科学戒毒推进年”为主线,统筹推进安全稳定、科学戒毒、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执法办案证据收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印发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执法质量考评项目及标准细则,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上、下册)》,推进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二)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深化狱务公开,推进减刑、假释等信息网上公开,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着力加强执法检查评议,以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对监狱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在各市司法局自查的基础上,省厅组织评查小组逐一实地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试点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规范化运用,实现从平台建设到平台应用、日常业务监管与“双随机”平台监管有机融合的转变,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完成2018年“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全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开展行政复议机制创新试点,及时推广义乌市行政复议云平台建设等经验做法,推动行政复议向“前端”预防化解和“后端”结果运用延伸,提升了行政复议综合效能。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
(二)全面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开发运行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我省“大数据+人民调解”机制被司法部肯定。全面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
五、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开发并配置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144台;完成“12348浙江法网”网络平台改造,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驻法网提供在线服务,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查找、法律援助申请、司法鉴定预约等服务事项接入支付宝“城市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作用有效发挥。
(二)推动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与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法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成效显着。“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司法鉴定“两高四化”建设深入实施,“智慧浙里存”知识产权电子证据存证平台建成使用,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由4类9项扩大到25类116项。实行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建立法律援助“全省通办”“跨省协办”模式,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活动。
(三)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行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行动,努力为我省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枢纽、“三大攻坚战”、“四大”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动设立开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开展金融风险防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巡回宣讲,发布法律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以案释法”案例;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做好企业法务人员培训。
(四)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动加强与沪苏皖司法行政系统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监管执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合作,努力为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六、创新方式推动法治宣传
(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全民学宪法 奋进新时代”为主题,广发开展“法治村里话宪法”网络直播、“宪法宣传交通行”活动、收个“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加强厅本级普法宣传,出台厅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厅机关各处室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文件,并深入开展社会公众走进司法行政“之江法声”系列宣传活动,同时推动完善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高标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三)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省委政法委交办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牵头工作。总结推广乡村法治建设“余村经验”,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新命名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47个,培育“三治融合”建设示范点近2000个。
信息来源: 厅调研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