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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法治政府建设
      6.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发布时间:2018-03-06 来源:浙江文物网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呈上。 

        浙江省文物局

        2018年3月1日 

        浙江省文物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7年,浙江省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的建设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实施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好地保障和促进了年度各项法制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行政审批改革稳步推进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了《浙江文物》双月刊、微信服务号改版升级,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更加便利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81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充分发挥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网上值班室、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共计128项,处理信访复查事项2项,制定出台了局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2.多措并举助力“最多跑一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年共梳理文物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34项(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权力事项2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2项;省级权力事项12项,市县级权力事项22项,并正式印发全省各市县。有效将四个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完成全省文物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

        3.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和全省文物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指南规范编制工作,并印发各地文物部门,多次组织市县对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事项内容及办事流程服务指南进行比对、规范和统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权力清单目录及政务服务系统权力事项进行实时调整。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与“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不一致,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出与文物领域近年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不相符的省局规范性文件2份(具体条文已在修改中),废止省局规范性文件3份。

        2.编制印发《浙江省文物局行政许可格式文书》。通过统一使用、规范行政许可格式文书,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效能。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续聘北京浩天信和(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指导。在法律顾问的协同帮助下,2017年4月下旬,公民范炳锦(2016)浙行申949号姚斗门桥异地迁建案申请再审的案件最终以省住建厅、省文物局和省政府胜诉告结。

        4.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局机关普法培训讲座,邀请省高院法官和法律顾问,对法律知识及应用进行专题讲解,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干部的法律知识,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局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5.进一步发挥文物立法的推动作用。研究起草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并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交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计划建议。

        三、组织行政执法监察,文物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1.积极组织“双随机”和文物执法巡查工作。清理优化出随机抽查事项5项,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赴基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掌握各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的整改情况。同时,积极指导全省文物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持续加大全省执法监察力度。全年省文物监察总队执法巡查共计出动654人次,检查文博单位223家次,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行为5起,发现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4处。

        3.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加强对全省重大、疑难案件的督察力度,全年共指导查处法人违法案件13起。组织报送的《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南海石室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案》入选国家文物局组织遴选的“2017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由国家局印发全国文物系统学习参考,并通报表扬。

        4.扎实推进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的专项整治。针对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的势头,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约谈制度,先后约谈了杭州市萧山区、平阳县、新昌县和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重点查处了平阳县鳌江镇违法拆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蓝田宫案,并向全省印发通报,在各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四、开展文物普法宣传,知法守法氛围和谐营造

        积极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宣传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发放文物普法手册、文保小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在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和案件督查的过程中,对文物管理单位、使用者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宣讲;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义务,与各地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合作,在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设置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牌,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