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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 索引号 002482349/2023-00005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公开日期 2023-01-11
        统一编号 有 效 性
        文  号
        浙江省文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浙江省文物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主要通过浙江文物网(网址:http://wwj.gzyxhy.com/)、浙江文物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浙江文物》双月刊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本机关在浙江文物网发布信息2069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227条、法规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8条、统计信息27条、财政信息2条、公告公示(含规范性征求意见公告)26条及其他信息77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浙江文物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420条、视频信息5条,在浙江文物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信息34条;全年刊发《浙江文物》(双月刊)6期,刊出各类图文信息2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7件为网上申请件、2件为纸质申请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的4件、部分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的4件(2件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为需要加工处理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浙江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到保管的全流程。严格把关公文起草、审核、校对等环节,严把公文质量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加快厘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按规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个,并同步发布关联政策解读,进一步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优化调整板块栏目,力求简洁、直观、有效地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检索功能精准性,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和获取便捷性,开通浙江文物微信视频号。浙江文物网全年订阅量达1272万人次、独立用户数达118万人次,浙江文物微信公众号订阅观众量近6000人。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

        严格执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细化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强化节点管控,提高答复时效和质量。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及时受理、答复群众咨询、投诉,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登记、答复、办理各类来信来访事项153件。同时,认真做好其他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了大量有关文物保护、收藏的信息咨询服务,全年举办51场浙江省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鉴定咨询器物4054件/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主项)                    

        17

        0

        2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主项)                    

        14

        0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8

        1650.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9               

        0      

        000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但对照国办以及省府办的要求,对表先进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质量、政民互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单位)抓好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权威发布和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本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国务院及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部署,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锻长板、补短板,着力从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公开渠道等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切实加强现有政务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及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推动后台数据贯通融合共享,提高信息发布的协同性、规范性和获取的便捷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效应。围绕“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积极持续做好回应,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数据赋能,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积极开设互动栏目,着力做到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同时,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难题,拟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联系(地址:杭州市教场路26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87015372)。


         

         

        浙江省文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