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疫问医答(15)】感染新冠病毒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献血,对献血者健康是否有危害?浙江省血液中心专家潘凌凌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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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疫问医答”继续来为大家答疑解惑喽!关于感染新冠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献血,对献血者健康是否有危害?献血前后应该注意些什么?来听听浙江省血液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潘凌凌的详细解答。 NO.1 未感染新冠的人群,献血是否会增加感染的风险? 一个健康成年人献血不超过自身总血量的13%,对身体没有不良影响。一个健康成年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如果50公斤的人献血200或400毫升,即占自身总血量的5%或10%,体重重的人占比会更低。另外献血是采集人体的外周血,献血后肝、脾、肺等储血脏器中的血液会迅速补充至外周血中,恢复循环血容量。 采供血机构严格依据国家各项规范和指引的要求,通过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与消毒、执行覆盖采供血活动全过程的标准预防措施、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避免相关风险的发生。 因此献血不会增加感染风险。 NO.2 感染新冠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献血,对献血者健康是否有危害? 对于曾感染新冠的无症状、轻型和普通型感染者,发烧、咳嗽、咽痛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完全消失后一周,且最后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7天后就可以献血了。如果是重型或危重型的感染者,则需要康复6个月后才能献血。 这个标准与国际上有关新冠病毒感染后延迟献血的要求,以及现行的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者延迟献血的要求是一致的,不会对献血者健康造成危害。 NO.3 曾感染过新冠的献血者,所献的血液是否安全? 新冠病毒是呼吸道病毒,不会经输血传播。目前为止,全球尚没有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血站会严格采供血管理,确保感染者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健康观察后再献血。 因此,曾感染过新冠的献血者捐献的血液是安全的。 NO.4 接种新冠疫苗后多久可以献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发布的《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中的规定,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献血的暂缓期是48小时。 目前绝大部分疫苗是这两类,通常来说接种新冠疫苗(包括“加强针”)48小时后就能参加献血。 NO.5 献血前后应该注意些什么? 献血前可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献血前无需空腹,食物较清淡为佳,不宜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献血前一晚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后应保持静脉穿刺部位清洁、干燥。献血后当天不要从事高空、高温作业,也不要进行高强度运动、比赛等活动。注意补充水分;不宜饮酒及暴饮暴食、盲目“进补”。 NO.6 我想参加献血可以去哪里?需要预约吗? 无偿献血者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献血”,查询全省各地献血点和献血时间,并导航前往。 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地市也已经开通了献血预约功能,建议可以先网上预约,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献血等待时间。 NO.7 我参加无偿献血,用血时会要收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在浙江,献血者献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目前,浙江省已全面推行了“用血服务不用跑”项目,在医院出院结算时,就可以进行相关费用的便捷减免。 NO.8 我献血,可以享有优先用血吗?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的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NO.9 献血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在浙江,累计献血量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标准或在本省申报并已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可以申领《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凭证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关爱政策,如杭州在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方面,无偿献血者可以享有相应的加分。 专家名片 致读者 为进一步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权威解答群众有关科学防疫问题,“健康浙江”微信平台特推出“‘浙’里疫问医答”专题,以问答为主形式,就公众关心关切的疫情防控医疗政策、就医诊治信息、防护健康科普知识等进行权威回应推送。如您有以上方面的问题,可以在后台进行留言,我们将统筹组织权威专家和机构进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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