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省级基础测绘成果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工作。 (二)负责数字浙江和智慧城市空间地理大数据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三)承担全省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的技术工作、承担测绘对外交流合作和军民融合具体事务。 (四)承担全省国土卫星遥感应用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技术工作。承担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五)承担全省地图管理和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的技术服务。承担全省综合、普通地图(集)编制工作。开展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六)承担全省测绘成果和档案资料管理及分发工作。承担测绘成果保密技术处理和公开出版地图的技术审查。 (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展览展示、科普教育及展品收藏和研究。 (八)提供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三维实景数据建设、地理信息工程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技术服务。 (九)承担全省测绘成果质量检验、鉴定及测绘器具检定工作。承担测绘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开展测绘基础和应用研究、测绘科技项目攻关、测绘软件研发、测绘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 (十)完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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